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
二○○七年 第30号
关于京津城际轨道施工期间东南三环部分路段及周边道路禁止机动车通行的通告
经有关部门批准,京津城际轨道(跨三环路连续梁)工程将在东南三环进行桥梁施工,为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及施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自 2007年3月30日起至2007年4月2日止,每天零时至五时对东南三环部分路段及周边道路采取禁止机动车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通告如下:
一、东南三环(分钟寺桥至十里河桥)外环主路禁止机动车通行。途经此路段车身及载货高度低于2米(含)的机动车可沿辅路前行,车身及载货高度超过2米的机动车请绕行周庄路,在十里河桥东侧入口回到三环主路。
二、京津塘高速进京方向去往东南三环外环主路的匝道禁止机动车通行。途经此路段的机动车可沿京津塘高速进京方向去往东南三环内环主路的匝道进入东南三环内环主路,经方庄桥至左安门桥进入东南二环路行驶。
特此通告。
二○○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