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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

二○○七年 第40号

关于朝阳区惠忠路大屯路施工期间禁止机动车由西向东行驶的通告

    经有关部门批准,朝阳区惠忠路、大屯路将进行道路施工。为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及施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自 2007年4月17日起至2007年10月17日止,朝阳区惠忠路、大屯路(北辰东路至安立路段)禁止机动车由西向东行驶。途经以上路段的机动车可绕行北辰东路、惠忠北路、北小河路、辛店村路。
    特此通告。

                          二○○七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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