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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

二○○七年 第50号

关于海淀区蓝靛厂南路施工期间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配合海淀区蓝靛厂南路道路工程施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及施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07年5月9日起至5月13日止,对海淀区蓝靛厂南路采取下列交通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2007年5月9日至10日,每天21时至次日6时,蓝靛厂南路东线(巴沟村南路至巴沟村北路)禁止机动车通行;每天23时至次日6时,蓝靛厂南路东线(巴沟村北路至火器营桥)禁止机动车通行。途经上述路段的机动车可绕行万柳西路、巴沟村南路、万柳中路、万泉河路。
    二、2007年5月11日,23时至次日6时,巴沟村北路禁止机动车通行,途经此路段的机动车可绕行巴沟村南路、万柳中路、万泉河路。
   三、2007年5月12日至5月13日,每天23时至次日6时,蓝靛厂南路西线(蓝靛厂路至火器营桥)禁止机动车由南向北通行,途经此路段的机动车可绕行蓝靛厂路、北四环辅路。
    特此通告。

                          二○○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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