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
二○○七年 第51号
关于海淀区昆明湖路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了保证海淀区昆明湖路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07年5月1日起,海淀区昆明湖路新建宫门路口至六郎庄路口禁止机动车通行,六郎庄路口至如意门路口只准车辆由北向南单向行驶,过往车辆可绕行昆明湖东路。
特此通告。
二○○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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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
二○○七年 第51号
关于海淀区昆明湖路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了保证海淀区昆明湖路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07年5月1日起,海淀区昆明湖路新建宫门路口至六郎庄路口禁止机动车通行,六郎庄路口至如意门路口只准车辆由北向南单向行驶,过往车辆可绕行昆明湖东路。
特此通告。
二○○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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