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
2015年第1号
关于金顶南路东口南进口禁止机动车
由南向南方向掉头的通告
为保证金顶南路与阜石路相交路口的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5年1月22日起,金顶南路东口南进口禁止机动车由南向南方向掉头。
特此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201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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