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
2015年第5号
关于大兴区兴丰大街施工期间禁止机动车通行的通告
经有关部门批准,大兴区兴丰大街将进行道路工程施工。为保证施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5年3月25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止,大兴区兴丰大街由康庄路至金星路禁止机动车通行。被禁行的机动车可绕行滨河路、兴华大街。
特此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201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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