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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

2015年第20号

关于对丰台区宛平地区部分道路
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保证丰台区宛平地区部分道路的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5年7月6日起,采取以下交通管理措施:
  一、2015年7月6日至10月15日,城北街(京港澳高速公路至城南街)每天8时至18时禁止机动车通行。



  二、自2015年7月6日起,城内街(东关南街至城北街)禁止机动车通行,沙岗路东口禁止大型载客汽车和核定载质量5吨(含)以上载货汽车驶入沙岗路,东关南街南口禁止大型载客汽车(公交车除外)、核定载质量5吨(含)以上载货汽车和外埠车辆驶入东关南街,城北街与城南街相交路口禁止大型载客汽车和核定载质量5吨(含)以上载货汽车驶入城北街。



  特此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201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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