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
2015年第28号
关于延庆县刘干路施工期间
部分路段禁止机动车通行的通告
经有关部门批准,延庆县刘干路将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为保证施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5年7月27日起至2015年7月29日止延庆县刘干路(滦赤路至香龙路路段)禁止机动车通行。被禁行的机动车可绕行昌赤路、滦赤路、香龙路。
特此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201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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