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
2016年第1号
【已废止】关于朝阳区京沪高速进京方向四环路
至三环路之间路段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保证朝阳区京沪高速进京方向四环路至三环路之间路段的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6年1月11日起,朝阳区京沪高速进京方向四环路至三环路之间路段,除公交车及小型客车外,禁止其它车辆通行。
特此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201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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