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
2016年第2号
关于长安街东单路口
西单路口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保证长安街东单路口、西单路口的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6年1月13日起,长安街东单路口、西单路口,每天6时至23时,禁止机动车由南向南和由北向北方向掉头。
特此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201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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