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
2016年第35号
【已废止】关于石景山古城地区部分道路
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保证石景山古城地区部分道路的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6年6月23日起,对石景山古城地区部分道路采取以下交通管理措施:
一、古城小街(古城路至石景山路之间路段),每天7时至19时,禁止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
二、古城南路(古城东街至古城小街之间路段)禁止机动车由西向东方向行驶时间,由每天8时至18时调整为7时至19时。
特此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201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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