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
2017年第1号
关于昌平区商业街
禁止机动车由东向西方向行驶的通告
为保障昌平区商业街的交通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7年1月10日起,昌平区商业街禁止机动车由东向西方向行驶。
特此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201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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