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通告
2017年第26号
关于对运载危险化学品车辆
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保证本市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7年5月12日0时至2017年5月17日24时,全天禁止运载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化学品)车辆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确需进入禁限区域道路行驶的运载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化学品)车辆,办理相关证件后按规定行驶。
特此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2017年3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