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通告
2017年第42号
【已废止】关于海淀区厂洼中路
清华南路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保证海淀区厂洼中路、清华南路道路的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7年9月4日起:
一、厂洼中路南段(厂洼街7号院至半壁街之间路段)7时至8时、15时至17时禁止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

二、清华南路南段(燕东园南区北门至成府路之间路段)7时至8时、15时至17时禁止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

特此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2017年8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