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
2019年第16号
关于2019年清明节期间对海淀区
台头村路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保证清明节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2019年3月30日、31日,4月5日、6日、7日(共5天),每天7时至16时,海淀区台头村路(蓝梦庄园小区口至长安园路之间路段)禁止机动车由西向东方向行驶。
特此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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