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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通告

二○○七年 第5号

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水务局关于凉水河滨河路禁止核定载质量2吨(含)以上载货汽车通行的通告

    为保证凉水河滨河路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城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07年5月1日起,凉水河滨河路(大红门闸至五环路桥)昼夜禁止核定载质量2吨(含)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特此通告。

                              二○○七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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