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管部门公布15名终生禁驾人员
近日,北京公安交管部门对因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15名驾驶人终生禁驾。其中,发生交通事故逃逸构成犯罪的10人;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5人。他们当中年龄最大的61岁,年龄最小的27岁。
2018年1月21日21时许,在昌平区马池口镇马池口村,杨某龙驾驶小型轿车由西向东行驶过程中,车辆左前部将行人撞倒后,驾车逃离现场,并于当日被昌平警方查获。此案经昌平区人民法院审理,杨某龙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且在事故发生后逃逸,其行为触犯了刑律,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处杨某龙有期徒刑九个月。
2019年7月6日19时,在密云区巨各庄镇某路口,陈某乐驾驶小型客车由西向东行驶时,与其他社会车辆发生事故,造成两人受伤。经鉴定,伤者伤情达到重伤标准。事故后,陈某乐弃车逃离现场,后被公安机关查获。此案经密云区人民法院审理,陈某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负事故主要责任,且在事故发生后逃逸,其行为触犯了刑律,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处陈某乐有期徒刑十个月。
2020年5月16日,在海淀区永泰庄东路与龙岗路交叉口北侧,周某驾驶三轮摩托车(后乘1人)由西向北左转弯时,与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小型客车发生事故,造成周某及其车上乘车人受伤,后该乘车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检测,周某血液中酒精值为55.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此案经人民法院审理,周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触犯了刑律,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处周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2020年5月20日,在大兴区赵大路与双北路交叉路口北侧,李某国驾驶小型汽车由南向北行驶时,将前方同方向行驶的自行车撞出,造成自行车骑车人当场死亡。李某国血液中酒精值为154.6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此案经人民法院审理,李某国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触犯了刑律,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处李某国有期徒刑一年。
交管部门提示,终生禁驾意味着“终生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能驾驶机动车”,请每一位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遵规守法、安全行车,文明参与交通,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终生禁驾人员名单
序号 | 事故地点 | 事故时间 | 姓名 | 驾驶证档案号 | 限 制 原 因 |
1 | 朝 阳 | 2019-06-05 | 李 某 | 110006428339 |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且逃逸的 |
2 | 朝 阳 | 2019-11-01 | 韩 某 | 110004556690 |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且逃逸的 |
3 | 海 淀 | 2019-01-05 | 姜某阳 | 110010837692 |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且逃逸的 |
4 | 通 州 | 2019-07-05 | 白某波 | 110007074296 |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且逃逸的 |
5 | 昌 平 | 2018-01-21 | 杨某龙 | 110000812869 |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且逃逸的 |
6 | 昌 平 | 2018-01-01 | 赵 某 | 110008608400 |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且逃逸的 |
7 | 门头沟 | 2018-08-08 | 率 某 | 110005375637 |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且逃逸的 |
8 | 门头沟 | 2019-06-05 | 余某平 | 110009313045 |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且逃逸的 |
9 | 大 兴 | 2018-05-07 | 杜某峰 | 110010056458 |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且逃逸的 |
10 | 密 云 | 2019-07-06 | 陈某乐 | 110012295276 |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且逃逸的 |
11 | 海 淀 | 2020-05-16 | 周 某 | 110004191418 | 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
12 | 大 兴 | 2020-05-20 | 李某国 | 110009898545 | 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
13 | 怀 柔 | 2020-06-29 | 穆某军 | 110007984163 | 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
14 | 丰 台 | 2020-04-25 | 孙某洋 | 110015220648 | 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
15 | 朝 阳 | 2020-04-17 | 金 某 | 110008277212 | 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