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海淀交通支队
(2022年 第01号)
关于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
送达处罚决定的公告
下列机动车驾驶人因存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本机关已依法作出吊销驾驶证处罚决定,现予公告送达:
序号 | 被处 罚人 | 驾驶证号 | 档案编号 | 处罚决定 | 处罚决定书 编号 | 处罚决定 时间 |
1 | 吴壮壮 | 142731********0916 | 142731012655 |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京公交行罚决字[2022]第110800-2800131120号 | 2022年4月14日 |
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被处罚人可以到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领取处罚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被处罚人不服处罚决定的,可在领取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或公告期满后六十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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