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及行驶证作废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405号令)和《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24号令)的有关规定,下列机动车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现予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清单
特此公告。
201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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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及行驶证作废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405号令)和《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24号令)的有关规定,下列机动车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现予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清单
特此公告。
201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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