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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注销,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72号)第七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附件:作废机动车驾驶证清单(2025年2月).xls
2025年3月15日
关于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2025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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