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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机动车即将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公告(2025年2月)

  部分机动车已连续2个检验周期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即将在2025年6月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已注册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应当强制报废。上述机动车如需继续使用,请及时进行检验,并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附件:2025年6月即将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清单.xls

  2025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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