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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平谷分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 第001号)

关于对扣留驾驶证后逾期不接受处理的
机动车驾驶人拟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现对部分违法驾驶人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公告告知如下:

  下列机动车驾驶人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本机关依法扣留驾驶证后,超过15日未接受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序号

姓名

驾驶证号

档案编号

扣留驾驶证时间

违法行为

1

张云东

110226********0011

110007614702

2023年06月05日

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2

胡希颜

130821********3334

110013163080

2023年06月12日

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3

崔宝庆

110226********1653

110000657993

2023年07月24日

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4

胡胜才

120225********1776

120007024118

2023年09月04日

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5

王占余

132623********405X

130801633216

2023年11月21日

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6

郭宝义

110226********4232

110000579913

2023年11月24日

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7

高巨亮

342423********5298

110009444265

2023年12月12日

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8

齐广文

110226********3637

110007060497

2024年03月01日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9

杨云龙

110226********2812

110007377524

2025年04月04日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10

倪佳存

110226********5012

110022172393

2025年06月20日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到北京市公安局平谷分局交通管理支队依法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本机关将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特此公告。

  2026年0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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