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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号牌载货汽车禁限行规定

时间:2026-07-10 15:34:15
1、每天6时至23时,五环路(不含)以内道路禁止载货汽车通行,五环路主路禁止核定载质量8吨(含)以上载货汽车通行。2、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以下简称“黄标车”),全天禁止进入六环路(含)以内道路和远郊区县城关镇主要道路通行。3、自2019年11月1日起,全天禁止所有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含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进入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4、长安街(新兴桥至国贸桥)、人民大会堂南侧路、西侧路、广场东、西侧路、南、北池子大街,南、北长街,府右街、王府井大街,台基厂路、中关村南路、科学院南路(知春路至北四环路)、三里河路(木樨地路口至甘家口)、万寿路(万寿路口至万寿路北口)、朱各庄路(万寿路北口至西四环中路东辅路)等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载货汽车通行。另外,朝阳、海淀、石景山、昌平、延庆、房山、门头沟、通州、大兴、顺义 、密云、平谷各区均有货车限行区域,可登录各区区政府官网搜索查询。具体道路货车禁限规定,请以道路具体交通标志为准。违反上述规定,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并记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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