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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申!11月1日起!骑这种车上路将扣车又罚款!

时间:2021年11月01日  字号: [ 大   中   小 ] 打印

  111日起,临时标识电动自行车将不得再上道路行驶,针对广大网友关心的热点问题,我们将为大家再次重申:

  Q:我的电动自行车前年申领了橙色的临时标识,现在能更换为白色的正式号牌吗?

  A: 申领了临时标识的电动自行车,属于没有纳入《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今年10月31日过渡期满后不可以换领白色正式号牌且不得再上道路行驶

  Q:北京市现在有哪些网点可以一站式办理电动自行车购车和上牌业务?

  A: 为进一步方便市民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截至目前,本市电动自行车便民服务点数量已达到540家。相关网点信息市民朋友可以登录北京市交管局官方网站或扫描下方二维码查询并就近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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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今年11月1日过渡期结束后仍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将会面临什么样的处罚?

  A: 根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于11月1日过渡期结束后仍上路行驶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交管部门将依法扣留,并对驾驶人处1000元罚款。逾期6个月未处理的将运至解体厂集中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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