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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通告

2019年第26号

关于对运载危险化学品车辆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保证本市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9年4月23日0时至2019年4月29日24时、2019年5月13日0时至2019年5月24日24时,全天禁止运载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化学品)车辆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保障城市生产生活必需品运输,确需进入禁限区域道路行驶的运载危险化学品车辆,经市交通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联合备案后,按照规定的行驶路线通行。
  特此通告。

  附件:联合备案办理流程

  机动车危险化学品运输需求申请表

  危险货物运输需求申请明细表

  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押运员明细表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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