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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情形

夫妻间办理车辆变更登记的,应在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取得核查结果后,车辆登记所有人和受让方需共同到车管分所办理变更登记

业务办理

办理流程

夫妻间办理车辆变更登记的,审核通过取得核查结果后,车辆登记所有人可以通过手机下载“北京交警”APP,进行用户注册并完成实人认证,在“掌上车管所”模块中预约业务及时间、地点,按照预约信息前往办理。(注:1. 老年人、军人等群体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完成预约的,可到总所或就近分所窗口申请; 2. 车辆登记所有人或受让方属于境外人员的需到车管总所办理。)

办理业务时应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结婚证》或体现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原件;

2. 机动车登记所有人和受让方身份证明原件(办理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共同所有人变更业务的,免予提交本市居住证明);

3. 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4. 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5. 机动车行驶证标准照片;

6. 需更换号牌的还需提供机动车号牌;

7. 审核通过的《京牌小客车变更或转移登记资格申请表》。

办理地点:

任意车管分所办理。点击查看地图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8:00,周六、日9:00—16: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标准

机动车行驶证收取工本费10元/本。

提示:办理上述变更登记业务时,车辆还应符合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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