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情形
夫妻间办理车辆变更登记的,应在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取得核查结果后,车辆登记所有人和受让方需共同到车管分所办理变更登记。
业务办理
夫妻间办理车辆变更登记的,审核通过取得核查结果后,车辆登记所有人可以通过手机下载“北京交警”APP,进行用户注册并完成实人认证,在“掌上车管所”模块中预约业务及时间、地点,按照预约信息前往办理。(注:1. 老年人、军人等群体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完成预约的,可到总所或就近分所窗口申请; 2. 车辆登记所有人或受让方属于境外人员的需到车管总所办理。)
办理业务时应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结婚证》或体现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原件;
2. 机动车登记所有人和受让方身份证明原件;受让方为非本市户籍的,仍需提交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或者派出所开具的《北京居住证确认单》或者出示“北京通”APP电子居住证(需要申请人现场出示,截屏或者拍照均不能办理);
3. 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4. 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5. 机动车行驶证标准照片;
6. 需更换号牌的还需提供机动车号牌;
7. 审核通过的《京牌小客车变更或转移登记资格申请表》。
任意车管分所办理。点击查看地图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8:00,周六、日9:00—16: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机动车行驶证收取工本费10元/本。
提示:办理上述变更登记业务时,车辆还应符合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