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号牌小客车在本市范围内想卖给其他人,如何办理过户手续
过户双方应先到本市机动车交易市场办理交易手续,然后由现机动车所有人(即买方)于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提交相关资料到以下指定地点查验车辆,办理转移登记。应提交的资料: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二)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且已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申请网上委托的,代理人无需提交纸质委托书;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机动车号牌;
(六)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来历证明;
(七)属于解除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八)使(领)馆机动车所有权转让给非使(领)馆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还应当提交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九)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十)申请小、微载客汽车转让登记或转入本市的,还需提交本市小客车配置或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其中属于继承所有权申请转让登记的除外;
(十一)因离婚分割财产或者申请将名下多辆小、微载客汽车转让给父母、子女的,需提交本市小客车指标管理部门出具的《京牌小客车变更或转移登记资格申请表》以及双方身份证明。
办理地点:
(一)使(领)馆、境外人员或机构的机动车、京A号牌摩托车、机动车转让后使用性质改变为警用、消防、救护、工程救险的机动车,到盛华检测场、旧机动车交易市场、东方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新发地二手车交易市场、顺潮东旧机动车交易市场(俸伯)、顺潮东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第二办公区(南法信)、北京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北京北方汽车交易市场交易,查验合格后到车辆管理所总所办理; 已申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人员的机动车还可到车管分所办理;
(二)其他机动车在盛鑫旧机动车交易市场、东方旧机动车交易市场、中联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新发地二手车交易市场、顺潮东旧机动车交易市场(俸伯)、顺潮东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第二办公区(南法信)、北京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北京北方汽车交易市场进行车辆所有权的交易,在市场内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办理转让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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