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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三轮车相关规定

时间:2026-07-09 15:41:18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摩托车(含轻便摩托车),动力装置驱动的三轮车、四轮车按照国家和本市机动车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本市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摩托车(含轻便摩托车)、动力装置驱动的三轮车、四轮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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