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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车辆注册登记、转移登记手续时身份证明指什么

时间:2026-07-09 15:43:46
"1.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身份证明,是该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营业执照或者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现机动车所有人为企业的,申请办理京A号牌摩托车、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注册登记、转让登记的(外迁除外),可提交“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中的营业执照,同一企业申请办理1辆以上登记业务的、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企业车辆暂不使用电子营业执照; 2.外国驻华使馆、领馆和外国驻华办事机构、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的身份证明,是该使馆、领馆或者该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出具的证明; 3.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户籍地以外居住的还需要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明或者居住登记证明,其中申请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注册登记、转让登记业务的免予提交; 4.军人(含武警)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前,是指军队有关部门核发的《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有效军人身份证件,以及其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本人住所证明; 5.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港澳居民居住证》(属于外省市核发的《港澳居民居住证》,还需要本市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已实现电子信息核查的免予提交);或者是其所持有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外交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已实现电子信息核查的免予提交; 6.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非中国籍人员的身份证明,是《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非中国籍)》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已实现电子信息核查的免予提交; 7.台湾地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台湾居民居住证》(属于外省市核发的《台湾居民居住证》,还需要本市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已实现电子信息核查的免予提交);或者是其所持有的公安机关核发的五年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外交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已实现电子信息核查的免予提交;  8.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的身份证明,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已实现电子信息核查的免予提交;  9.外国人的身份证明,是其所持有的是其所持有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停居留期三个月以上的有效签证或者停留、居留许可,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已实现电子信息核查的免予提交;或者是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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