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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增加轻型牵引挂车(C6)准驾车型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时间:2026-07-09 14:52:08
申请增加轻型牵引挂车(C6)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小型汽车(C1)、小型自动挡汽车(C2)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且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一)年龄条件: 在20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对于60周岁以上申请增加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需先完成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二)身体条件 1、视力: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 2、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3、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 4、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 5、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6、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三)关于驾驶考试: 需考试科目二和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科目二考试项目包括桩考、曲线行驶、直角转弯三个项目,重点考核驾驶人对车身位置、移动轨迹等感知力、判断力、操作力,确保具备轻型牵引挂车安全驾驶能力。 原驾驶证包含重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因自愿降低准驾车型或达到规定年龄换证等原因降低准驾车型,年龄在70周岁以下的,可以申请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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