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我的专属空间交管问答无障碍
  • 电子驾驶证的法律效力及应用场景是什么2026-08-14 10:01:54

    电子驾驶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与纸质驾驶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驾驶人可出示电子驾驶证办理车驾管、处理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等交管业务;保险理赔、租赁车辆、职业招聘时,驾驶人也可出示电子驾驶证,相关单位在线核验驾驶资质,更加便利群众驾车出行,更好服务企业行业发展。需要注意的是,适用一般程序处理及需要扣留、暂扣、吊销驾驶证的,驾驶人到执法单位接收处理时应提供纸质驾驶证。驾驶人接受交通事故处理时,因收集证据需要扣押驾驶证的,还应扣押纸质驾驶证。
  • 对小型汽车、摩托车等驾驶人审验有哪些规定2026-07-27 17:26:44

    小型汽车、摩托车等车型驾驶人审验的情形有两种: 一是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应当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审验。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发生责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二是有效期满换证时,应当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审验。办理期满换证时,驾驶人应当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 提示:在日常驾驶证使用过程中,小型汽车或摩托车驾驶人,只要未发生第一种所述情况,在期满换证时接受审验即可,平时不需要专门进行审验。
  • 有哪些情形需要参加驾驶证审验2026-07-27 16:54:38

    1、持有本市核发或者外省市核发的大型客车(A1)、重型牵引挂车(A2)、城市公交车(A3)、中型客车(B1)、大型货车(B2)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车辆管理所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2、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车辆管理所接受审验。3、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发生责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 如何在线办理考试预约业务2026-07-10 15:42:06

    用户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大型客车(A1)、重型牵引挂车(A2)、城市公交车(A3)、中型客车(B1)、大型货车(B2)、小型汽车(C1)、小型自动挡汽车(C2)、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C5)、轻型牵引挂车(C6)准驾车型的,可通过“交管12123APP”或者互联网平台办理考试预约。 APP预约: 通过【业务中心】——【驾驶证业务】——【考试预约】,进入考试预约业务流程。用户预约申请成功后,可以在“我的业务”中查询预约受理状态,如果预约成功,可查看预约电子凭证。
  •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需要参加哪些考试2026-07-10 15:41:45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分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一”)、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二”)、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三”)。
  • 如何在网上申请办理期满换证手续2026-07-10 15:41:29

    驾驶人可以下载“交管12123”APP,完成注册后,可通过APP申请办理期满换证手续。具体流程如下:1、先前往本市可通过互联网传输驾驶人体检信息的医院(查询链接:https://map.beijing.gov.cn/jgjmap/category?categoryId=jsrtjyy)完成体检,并且确认医院已将体检信息成功上传。2、在APP【驾驶人业务】栏目中点击【驾驶证补换领】,进入后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即可;注意:通过“交管12123APP”提交的期满换证业务,是由驾驶证核发地交管部门受理。若外省区市驾驶人通过APP申请换证时遇到问题,需向驾驶证核发地交管部门进行咨询。
  • 期满换证手续最早可以提前多长时间办理2026-07-10 15:41:17

    驾驶人最早可在驾驶证到期前90日内办理期满换证手续,不可提前超过90日。 如果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无法在上述时间内办理换证手续,可以申请延期办理。
  • 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是多长2026-07-10 15:41:04

    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分为六年、十年和长期。初次领取的驾驶证有效期为六年,如果在第一个六年有效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换证以后驾驶证有效期是十年,如果十年内没有满分记录,再换证以后就是长期的。
  • 申请增加准驾车型需要符合什么条件?2026-07-10 15:40:39

    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申请增加轻型牵引挂车、中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申请增加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2、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或者三轮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二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3、申请增加重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大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二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4、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或者已取得驾驶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重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关于年龄条件、身体条件等要求,可点击此处查看具体内容。
  • 增驾可申请的准驾车型有哪些2026-07-10 15:40:23

    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可以申请增加的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轻型牵引挂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

政务服务热线:12345

欣欣警官信箱:xin@jtgl.beijing.gov.cn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

主办: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承办: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网站运行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174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1220号 京ICP备08006306号

主办: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