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简介
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下设14个职能部门,直管中心区、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房山、通州、昌平、开发区等11个交通管理支队,并负责指导门头沟、大兴、顺义、怀柔、平谷、密云、延庆等7个非直管交通管理支队和清河分局交通管理支队、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分局交通警察支队、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分局交通警察支队的业务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起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
(二)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处理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道路交通秩序。
(三)参与道路和道路交通配套设施规划、设计、建设工作。
(四)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科技工作。
(五)负责道路交通安全警卫和重大活动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
(六)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监督检查、推动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防范工作。
(七)负责机动车(不含拖拉机)、非机动车登记和机动车驾驶人管理。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