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我的专属空间交管问答无障碍
  • 当前驾驶证准驾车型中有E,增驾D还需要参加科目一考试吗?2026-07-09 17:39:19

    不需要。根据规定,已持有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证申请增加普通三轮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应当考试科目二和科目三。
  • 本市驾驶人需要办理牡丹交通卡吗2026-07-09 15:59:33

    目前,办理该卡属个人自愿行为,未办理牡丹交通卡的本市驾驶员可以正常驾车上路,处理交通违法时也无需携带。
  • 路口信号灯由绿变黄,车头已越过停止线的还可以继续行驶吗2026-07-09 10:00:26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也就是说,如果驾驶人驾车时车身已经越过了停止线,即便信号灯由绿灯变成了黄灯,也可以继续驾车通行。
  • 驾驶人有哪些违法行为将被一次记6分2026-07-09 09:31:03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1、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 2、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3、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4、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5、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6、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的; 7、驾驶机动车运输危险化学品,未经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的; 8、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9、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或者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10、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1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 面包车能走长安街吗2026-07-08 17:29:23

    东长安街、西长安街、建国门内大街、复兴门内大街、广场东侧路、广场西侧路、府右街、南长街、北长街、人大会堂西路全天禁止面包车通行。其他关于面包车的禁限行措施需以道路交通标志为准。
  • 为什么在不同省份发生的同一交通违法,罚款金额不同2026-07-08 16:37:12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具体的执行标准。异地处理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决定由发生地公安交管部门作出,执行的是发生地罚款标准,因此,在不同省份发生的同一交通违法,可能出现罚款金额不同的情况。
  • 新车的机动车来历证明是什么2026-07-08 15:09:44

    1.在国内购买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在国外购买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该车销售单位开具的销售发票及其翻译文本,但海关监管的机动车不需提供来历证明; 2.监察机关依法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监察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3.人民法院调解、裁定或者判决转让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4.仲裁机构仲裁裁决转让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仲裁裁决书和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5.继承、赠予、中奖、协议离婚和协议抵偿债务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继承、赠予、中奖、协议离婚、协议抵偿债务的相关文书和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6.资产重组或者资产整体买卖中包含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资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7.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统一采购并调拨到下属单位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该部门出具的调拨证明。
  • 免检车如何申请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2026-07-08 15:53:21

    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除外)、大型轿车、摩托车自注册登记之日起第2年、第4年、第8年 申领免检车检验合格标志。车主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领取检验合格标志(注意:领取前需将涉及车辆的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处理完毕): 一、线上申请 下载“交管12123”APP→点击【机动车业务】→【免检车申领免检标志】,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申请即可。申请成功后,在机动车详情页面即可查看电子检验合格标志,行驶证也无需更新打印日期。机动车所有人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可使用亲友的“交管12123”APP账号,由亲友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代办。属于收到公安交管部门通过“交管12123”APP推送提示消息并确认申领的,经审核后,发放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无需再单独申请。 二、线下窗口领取(车辆无需到现场): 1、机动车行驶证,免检车可以提交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2、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书,免检车车辆所有人为个人且已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申请网上委托的,无需提交纸质委托书;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已联网核查的可以免予提交; 4、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已联网核查的可以免予提交。 办理地点:车辆管理所总所、车管分所、交通支、大队车管站、执法站、机动车登记服务站、4S店检验发牌服务站、市政务服务中心申请机动车检验标志(办事地点查询链接:https://map.beijing.gov.cn/jgjmap)。 注意: 存在下列情况的不享受机动车免检政策,按原规定上线检验: 1、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的; 2、因非法改装被依法处罚的; 3、营运车辆变更为非营运的; 4、车型为面包车的; 5、自车辆出厂之日起,超过4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
  •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考试的合格标准是什么2026-07-09 11:47:18

    (1)科目一考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 (2)科目二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城市公交车(A3)、大型货车(B2)准驾车型的,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考试其他准驾车型的成绩达到80分的为合格; (3)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满分分别为100分,成绩分别达到90分的为合格。
  • 二手车的机动车来历证明是什么2026-07-08 15:30:17

    1.在国内购买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在国外购买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该车销售单位开具的销售发票及其翻译文本,但海关监管的机动车不需提供来历证明; 2.监察机关依法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监察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3.人民法院调解、裁定或者判决转让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4.仲裁机构仲裁裁决转让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仲裁裁决书和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5.继承、赠予、中奖、协议离婚和协议抵偿债务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继承、赠予、中奖、协议离婚、协议抵偿债务的相关文书和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6.资产重组或者资产整体买卖中包含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资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7.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统一采购并调拨到下属单位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该部门出具的调拨证明。
  • 63岁以上的驾驶人,还能继续驾驶大中型客货车吗2025-01-10 10:27:44

    年龄达到63周岁以上的,持有大型客车(A1)、重型牵引挂车(A2)、城市公交车(A3)、中型客车(B1)、大型货车(B2)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到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C1)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C2)的机动车驾驶证,其中属于持有重型牵引挂车(A2)驾驶证的,还可以保留轻型牵引挂车(C6)准驾车型。 但年龄在63周岁以上,需要申请继续驾驶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通过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的,可以在年满63周岁前一年内向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延长原准驾车型驾驶资格期限,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 申请增加轻型牵引挂车(C6)准驾车型需要符合哪些条件2026-07-09 14:52:08

    申请增加轻型牵引挂车(C6)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小型汽车(C1)、小型自动挡汽车(C2)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且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一)年龄条件: 在20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对于60周岁以上申请增加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需先完成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二)身体条件 1、视力: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 2、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3、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 4、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 5、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6、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三)关于驾驶考试: 需考试科目二和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科目二考试项目包括桩考、曲线行驶、直角转弯三个项目,重点考核驾驶人对车身位置、移动轨迹等感知力、判断力、操作力,确保具备轻型牵引挂车安全驾驶能力。 原驾驶证包含重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因自愿降低准驾车型或达到规定年龄换证等原因降低准驾车型,年龄在70周岁以下的,可以申请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
  • 驾驶人相片要求2026-07-09 15:59:04

    驾驶人相片要求为:申请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前6个月内的直边正面免冠彩色本人单人半身证件照。背景颜色为白色;不着制式服装;人像要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照片尺寸为32mm×22mm相当于1英寸,头部宽度14mm~16mm,头部长度19mm~22mm。
  • 直行车道没有右转箭头的能右转吗2026-07-09 09:58:1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的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车道内的导向箭头用以指示车辆的行驶方向,车辆应当按照箭头所示方向行驶,因此,直行车道内没有右转箭头的不能右转弯,只可以直行通过路口;未直行通过路口的,属违反指示标线行驶的违法行为。
  • 驾驶人有哪些违法行为将被一次记3分2026-07-09 09:30:27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1、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2、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4、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 5、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6、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7、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8、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 9、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10、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11、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或者设置警告标志的; 12、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13、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14、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15、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 非机动车通行需遵守什么禁限行规定2026-07-08 17:28:46

    为保证长安街(建国门至复兴门)等部分道路的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6年4月11日起,长安街(建国门至复兴门)、广场东西侧路、府右街、正义路、复外大街(复兴门桥至木樨地桥)、建外大街(国贸桥至建国门桥)、复兴路(木樨地桥至新兴桥)、蒲黄榆路(玉蜓桥至刘家窑桥)、石景山区石景山路(玉泉路路口至鲁谷东街北口)禁止非机动车(自行车除外)通行。 通告链接:https://jtgl.beijing.gov.cn/jgj/jgxx/gsgg/jttg/bjsgajgajtgljtg/445828/index.html
  • 车辆被套牌该怎么办2026-07-08 16:36:40

    遇到车辆被套牌的情况,需要车主尽快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和车辆行驶证原件,将车开到就近交通支、大队执法站(查询链接:https://map.beijing.gov.cn/jgjmap/category?categoryId=jtwfcljg),由执法站工作人员现场确认车辆的违法行为是否是由套牌车产生的。如果确认是套牌车所为,工作人员会按照套牌车的处理流程为您立案并做进一步处理。
  • 如何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2026-07-10 15:43:42

    机动车所有人报废名下机动车时,需将车送至本市任意机动车解体厂(查询链接:https://map.beijing.gov.cn/jgjmap/category?categoryId=jdcjtc)进行机动车报废,然后再前往解体厂所属的车管分所(查询链接:https://map.beijing.gov.cn/jgjmap/category?categoryId=cgs)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手续。 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机动车行驶证; 3、机动车号牌; 4、《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解体厂出具)。
  • 机动车报废年限是如何规定的2026-07-09 10:23:09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 如何办理车辆停驶手续2026-07-09 10:18:21

    根据公安部相关规定,自2008年起已取消了车辆停驶手续的办理。

政务服务热线:12345

欣欣警官信箱:xin@jtgl.beijing.gov.cn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

主办: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承办: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网站运行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174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1220号 京ICP备08006306号

主办: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